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条件即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
1、自然人即行为人只要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2、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
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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