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我要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首页 > 小律专栏 > 婚姻家庭

我要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6-06 646

1. 一方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2. 对方不同意的,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不愿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建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搜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并提交法院,比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满二年等,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提高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调解程序,在法官主持下,尽量促成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不服一审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未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3.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调解无效时,应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

4. 在实践中,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5. 注意: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离婚判决不得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律师专栏 更多相关文章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