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父母的个人征信对子女没有影响。
2、但父母做为被执行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或出国留学。在一些城市的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中,明确说明民办学校要限制失信行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已经入学的要立即转学到公立学校。另外,一些对学生需要政审的学校,也有可能会拒收失信人员的子女。
3、部分用人单位在录取求职人员时,会进行政审,父母信用不好会影响到子女求职就业。
4、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会想求助于国家助学贷款,我们国家的政策,申请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征信报告,如果父母是黑户,那么很可能贷款会被拒。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就可以获取贷款;另外,该办法亦未对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贷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不会因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其个人的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