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全责方不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受害方可准备相关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由全责方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或者个人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及全责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如果全责方不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受害方可准备相关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法院判定对方全部责任后:
1、如果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对方仍然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对方的财产以偿还你的赔偿。
3、如果对方有钱但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